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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”润人心 “普”宣同行——“普法普话,韵律飞扬”志愿服务队社会实践活动纪实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4-08-23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近日,我校“普法普话,韵律飞扬”志愿服务队赴保山市施甸县开展系列普法宣讲社会实践活动,并对当地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调研,助推“推普”“普法”工作,助力乡村振兴战略。

传承杨善洲精神,“普”“法”走新更走“心”

活动伊始,志愿者们踏进了善洲林场这片充满精神传承的土地。他们首先参观了杨善洲事迹陈列馆,感悟杨善洲同志一生坚守信念、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。深受鼓舞的志愿者们纷纷表示,以杨善洲精神为指引,扎实开展普法普话宣讲工作。林场中,志愿者们设立了多个普法宣传点,向游客和林场工作人员发放精心制作的法律宣传手册。手册内容涵盖了森林保护法、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,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。同时,针对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,如劳务纠纷、安全责任等,志愿者们给予了专业的法律建议。在推普方面,志愿者通过现场示范、纠正发音等方式,帮助大家提升普通话的标准程度,强调了普通话在交流沟通和信息传播中的重要性。

“普”“法”面对面,益农惠心田

志愿者们来到甸阳镇大寨村民委员会。他们与村委会干部进行了深入交流,了解当地的法治现状和语言使用情况。随后,分组走进农家小院,进行一对一的普法宣传。针对农村常见的土地权益保护、民间借贷、邻里纠纷等问题,志愿者们运用专业知识,为村民们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。为使普法内容更易于理解,志愿者们还通过播放法律科普视频、开展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,增强村民的参与度和积极性。在推普工作中,志愿者们发现部分村民由于长期使用方言,普通话发音存在较大偏差。因此,他们从拼音基础入手,耐心地指导村民进行音标练习,并鼓励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普通话交流。此外,还组织村民进行普通话朗诵比赛,对表现优秀的村民给予奖励,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学习普通话的兴趣。

与法“童”行,普语筑希望

志愿者们将关注点聚焦到大寨小学。他们化身为“法律小老师”和“语言辅导员”,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,通过法律故事、角色扮演等方式,向孩子们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、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知识,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,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志愿者们采用儿歌、绕口令等形式,让孩子们在欢乐中感受普通话的魅力。同时,还举办了普通话演讲比赛,为孩子们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。孩子们用稚嫩的声音朗读法律条文,用标准的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梦想。最后,志愿服务队协助大寨小学完善了普通话推广制度,鼓励师生在校园内使用普通话交流。

此次“普”“法”社会实践活动,得到了学校、各实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。志愿者们以实际行动诠释了青年学子的责任与担当。

一审一校:团队供稿

二审二校:宁娜

二审二校:尹坤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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